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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缴费人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2-09-26 16:03 来源: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享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权益,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以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统筹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以下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学生,学龄前儿童;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含大病保险)

  四、缴费方式

  (一)对本地常住居民,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征缴。

  (二)对不能实现集中征缴或者自愿独立缴费的居民,可选择支付宝、“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各代征银行网点、河南税务APP、中原银行“易收宝”、自助办税机等方式缴费,缴费时请注意核实参保地是否正确。

  五、缴费凭证留存说明

  缴费人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成功的截图、在各代征银行缴费留存的小票、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缴费证明及缴费留存的POS小票均可作为缴费凭证。

  如遇缴费问题,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遇参保问题,请咨询市医保中心居民科(电话:2773351)。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主办单位: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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